惠州市岭南教育培训中心: 你中心递交的《变更举办者、法定代表人申请书》及有关材料收悉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粤教职〔2001〕60号)的有关规定,经审查,同意你中心变更如下事项:1.举办者由“凌晓棠”变更为“惠州市湖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”;2.法人代表由“凌晓棠”变更为“江武灵”。 收到批复后,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,并将登记证书、章程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(写上“与原件相符”字样)报我局存档。 此复。 惠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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