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,现将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——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(附后)。公示期自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0日,共7个工作日。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反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姓名,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;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(加盖公章)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。 联系人:林耿林。电话:2260297。 附件: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——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分配方案 惠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2日 附件: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——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分配方案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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