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教育强镇(乡、街道)复评工作的通知》(粤府教督函〔2017〕23号)的规定,现将拟进行广东省教育强镇复评验收的惠城区芦洲镇,博罗县湖镇镇、观音阁镇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从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,共7天。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用真实身份致电(或电子邮件)0752-2283689;hzjydds@huizhou.gov.cn。个人来电、来件请附联系方式,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,否则不予受理。
附件:惠城区芦洲镇,博罗县湖镇镇、观音阁镇复评申报材料
惠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1月24日
惠城区芦洲镇,博罗县湖镇镇、观音阁镇复评申报材料.zip
省教育强镇复评验收公示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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